各县区科技局、财政局,高新区科技局、财政局,经济开发区科技局、财政局,市直有关单位:
根据省科技厅、省财政厅《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临沂实际,开始组织申报2008年度省、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项目。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
申请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:
(一)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;
(二)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、开发、生产或服务业务,申请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;
(三)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,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;
(四)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%,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%;
(五)有良好的经营业绩,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%;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%;
(六)已纳入财政企业信息快报系统且报送质量较好,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。
二、申请项目应具备的基本条件
按照《2008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》和《山东省科学和技术发展“十一五”规划重点项目指南》确定的高新技术领域,重点支持自主创新性强、技术含量高、市场前景好、能够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项目,具有显著节能降耗效果的资源节约型、环境友好型项目。
三、申请项目数量限额指标
各县区、经济区限报2项,高新区限报4项。
四、申报要求及时间
各县区科技局、财政局必须按照要求做好项目的筛选、初审工作,共同商定项目后于2008年6月16日前将上报材料一式三份,加盖公章后上报临沂生产力促进中心。市直企业按规定要求于2008年6月17日前直接上报临沂生产力促进中心。市将统一组织评审,推选优秀项目申报省专项资金扶持,其它项目择优从市级专项资金中给予扶持。
五、需上报材料
上报企业需上报《2008年度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企业信息表》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、国税登记证、地税登记证、企业章程、验资证明等。
六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市科技局高新科:联系人 洪涛 8316807
市财政局企业科:联系人 王南 8113081
市生产力促进中心:联系人 廉士弟 8138291
附件:申报2008年度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项目企业信息表
二〇〇八年六月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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