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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临沂市2008年科学技术发展计划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
新闻来源:市科技局计划科 发布日期:2008年05月30日 浏览次数:181
各县区科技局,高新区科技信息局,经济区科技局,市直有关单位:
   为加强科技计划的规范化管理,建立新型科技计划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,增强计划项目管理的公开、公正和科学性,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2008年市科技发展计划拟分为重大科技创新项目、重点项目及引导项目三类下达。经研究,现开始组织申报重大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及重点项目,请你们认真阅读《临沂市2008 年科学技术发展计划指南》,按照《临沂市科学技术发展计划管理试行办法》要求,抓紧组织项目的申报工作。
   一、申报要求
   1、要集成多方面力量,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推荐和组织项目过程中的积极作用,拓宽项目渠道和来源。各县区(高新区、经济区)科技局、市直单位科技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,加强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协调,做好对申报材料编写工作的具体指导。
   2、各主管部门要严密组织项目,规范工作程序,严格按照《临沂市2008年科学技术发展计划指南》确定的重点支持领域,加强对项目的筛选,以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关键问题为重点,突出实施主体可靠、市场前景良好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,突出产业化关联度大、市场前景好、能够带动新兴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,推进研究、开发、产业化的紧密衔接,切实提高我市的自主创新能力。
   3、各主管部门要对申报单位资质和申报材料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查,坚决防止和杜绝弄虚作假,真正做到实事求是,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。要对申报项目的知识产权、企业资信及财务状况等进行全面认真审核。申报单位要严格对照《临沂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》的格式与要求,认真研究项目和编写材料,做到内容完整、条理清楚、数据准确。
   4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应由县区政府给予1:1匹配,市直单位应筹集资金达到1:1匹配。
   二、项目受理
   重大创新项目各县区(高新区、经济区)限报3项,市直各部门、各大型企业、大院大所限报1项。
县区申报项目由县区(高新区、经济区)科技局负责项目初审,报经县区政府(高新区、经济区管委会)研究,以政府的名义排序行文上报;市直单位由归口管理部门行文上报。
   所报项目由临沂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统一受理。截止日期为6月10日,逾期不再受理。
   三、 申报材料
   包括县区政府或市直部门推荐文件三份、《临沂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》一式六份(请登录临沂市科学技术局网站www.linyimost.gov.cn下载)、电子版申报材料。
   四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   发展计划科:      沈自亮  8313586       ly8313586@163.com
   生产力促进中心:徐士明  8138290   lysppc@126.com下载附件:_attachments/2008-5/dfd36cde75334635a3973ff31daf6d8f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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