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科技局、市财政局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《临沂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实施意见》的通知
新闻来源:
发布日期:2007年11月0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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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县区科技局、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信息局、经济开发区科技局、各有关单位、各大企业、各高等院校:
为加强我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,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,根据科技部等四部委《“十一五”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实施意见》(国科发财字[2005]295号)和《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实施意见》(鲁政办发[2006]56号)文件精神,经研究特制定《临沂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实施意见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研究,做好落实,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。
附:《临沂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实施意见》
临沂市科技局 临沂市财政局 临沂市教育局
二○○七年十一月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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